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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夏市监处〔2019〕20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翻新气瓶、改装气瓶、报废气瓶);2、处以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4
    决定机关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