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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清城市监清吊罚听告知(2021)18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04
    决定机关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