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江住建罚决字[2018]第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杭政储出【2017】26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中,与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另将桩基工程发包给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在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进行桩基施工。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设单位杭州卓越润达置业有限公司在杭政储出【2017】26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中,与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另将桩基工程发包给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在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进行桩基施工,违反了《建筑法》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处以罚款:处陆拾玖万捌仟壹佰柒拾捌元整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05
    决定机关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