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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濮)安监罚[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严重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河南绿能融创燃气有限公司职工何江磊以欺骗手段获取安全合格证。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合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除撤销其相关证书外,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自撤销其相关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证书”的规定,决定给予撤销以武少国名义取得的安全合格证,并处贰仟玖佰圆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30
    决定机关 濮阳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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