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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鄞市监处〔2019〕1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如下:1.停止销售上述批次泳装;2.没收剩余批次备样泳装1条;3.罚款495元;4.没收违法所得48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4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9
    决定机关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江建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