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浙象卫公罚〔202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02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人:宁波佳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2GTYQA3C现已查明:2022年01月06日,宁波佳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你单位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09
    决定机关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