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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鹿市监处字〔2019〕5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对扣押的10台漏电断路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予以没收;三、处以罚款3648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31
    决定机关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