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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威市监特行处字[2020]00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依法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0
    决定机关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