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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银罚字〔202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第一项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第二项警告,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第三项对单位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3
    决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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