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南银罚字〔202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第一项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第二项警告,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第三项对单位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13 |
决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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