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湛交罚[2021]0056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0年09月30日15时27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遂溪县道683龙眼中学路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东莞市华通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张明使用粤SA1583大型客车包车客运经营者、直通港澳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包车合同截图、包车合同基本资料、经营业户和车辆基本资料、张明从业资格证截图、《道路运输证》截图、现场车辆照片、节假日临时包车证截图、违法行为次数查询信息、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证据为证。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4 |
决定机关 |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