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鼎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2E8DQA-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杭仲(萧)裁字第337号裁决书
    案号 (2021)浙07执44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州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5-19
    发布日期 2021-06-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浙江鼎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申请人汪国琴履约保证金50000元。^~^二、本案仲裁费3550元(申请人已预交),由被申请人浙江鼎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并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径直支付给申请人汪国琴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