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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焦武交执罚(2019)第40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 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4
    决定机关 武陟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白红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