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长县执交罚字【2020】第7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10月22日15时15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星沙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郭力、王小勤巡查至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与开元路交汇处时,发现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的驾驶员徐龙驾驶车牌号码为湘AY1772海客牌客车,从湖南省平江县汽车站运载20名乘客到长沙汽车东站,途经长沙县星沙大道与开元路交汇处,在星沙大道上进行停靠,有3名乘客下车,已拍摄视频,经执法人员查看驾驶员徐龙出示的湘AY1772海客牌客车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该车的起点站是长沙汽车东站,终点站是平江县天岳汽车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停靠站点注明的只有长沙黎托高速汽车站,期间没有其余的停靠站地,该车客运班线类型是二类客运班线,班车类别是普通客运班车。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已于2020年12月1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非税收入票据号:3680190307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1
    决定机关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