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市红蜻蜓针织服装厂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L032187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11民初5059号 |
案号 | (2019)辽0111执132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5-16 |
发布日期 | 2019-12-2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辽宁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市红蜻蜓针织服装厂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500000元,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沈阳市红蜻蜓针织服装厂给付原告借款利息,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基数按6500000元,利率按年利率8.075%,自2016年6月20日起计算至本判决书确认的给付之日止,已实际支付利息应予减去)。 三、万胜波、张艳娇对上述条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四、原告对被告抵押财产,坐落于沈阳市苏家屯区瑰香街24-5号,建筑面积4477.42㎡房产(沈房权证苏家屯字第82351)及土地使用权6667㎡〔苏家屯国用(2004)第0001091号〕享有优先受偿权。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