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宁综法总〔2021〕01023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属于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车辆冲洗设施以及其他临时环境卫生设施,致使扬尘、污水等污染周围环境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25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城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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