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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永嘉县金星表面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连国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530181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温永商初字第00174号
    案号 (2014)温永执民字第0077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永嘉法院
    执行法院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9-10
    发布日期 2015-01-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永嘉县金星表面装饰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借款7709954.91元及逾期利息、复利。李利群、李笑兰以其所有的房产在143万元的范围内为上述款项提供抵押,谷旦如、李浙灿以其所有的房产在295万元的范围内为上述款项提供抵押,温州莱斯凯制衣有限公司、李浙灿对上述款项在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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