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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20]406
    违法行为类型 欧联(杭州)节能建筑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欧联(杭州)节能建筑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取得杭州欣联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发票代码:3300182130,发票号码:23747710,金额61798.29元,税额9887.71元,发票于2018年12月认证抵扣。购入的为洁具,账面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办公室装修费,实际为个人使用。货款为对公账户支付,2019年1月起计提摊销费用。以上违法事实应补缴增值税9887.7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92.14元,教育费附加296.63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97.76元,合计11074.24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决定:对上述违法事实按50%处罚款5289.93元,其中增值税罚款4943.86元,城建税罚款346.0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4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