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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防区市监处[2019]8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56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9
    决定机关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明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