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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防区工商处字[2018]2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药品广告涉及药品的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2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14
    决定机关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防城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朱子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