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交道罚字[2020]054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六条第(四)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予以罚款1000.00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25 |
决定机关 |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