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刷和电子设备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922029110.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1722167U 公开(公告)日 2020-10-23
申请公布号 CN211722167U 申请公布日 2020-10-23
分类号 A45D24/10(2006.01)I 分类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发明人 M·J·勒利维尔德 申请(专利权)人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李兴斌
地址 200072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718号A1幢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公开的实施例涉及发刷和电子设备。该发刷包括:主体,包括第一侧和与所述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所述第二侧被配置为容纳便携式电子设备;以及附接到所述主体的第一侧的刷毛,其中所述主体包括以下至少一个:开口,暴露在所述主体的第一侧上并被配置为面对所述便携式电子设备的镜头或光源中的至少一个;或者腔,暴露在所述主体的第一侧上并被配置为围绕所述便携式电子设备的麦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