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德市监处〔2020〕55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建议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品乐家黑芝麻圆1提(2罐)、红豆薏米粥1盒、胶原蛋白山药粥2盒;(2)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30 |
决定机关 | 德清县局 |
法定代表人 | 宋亚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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