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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泸县)应急罚[2019]5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小写:19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小写:5000.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警告,合并实施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小写:24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2
    决定机关 泸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