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内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循环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规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2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江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子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