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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内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违法违规办理信贷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0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江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子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