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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汝市监 罚 〔 2019 〕 41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且拒不改正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陆仟元整(6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7
    决定机关 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