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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交法杨村【2019】 3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3
    决定机关 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