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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浔市政罚决(2018)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4
    决定机关 桂平市市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