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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嘉处〔2019〕1420190019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00624万元,罚款0.064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1
    决定机关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吴珍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