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嘉处〔2019〕14201900194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00624万元,罚款0.0648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11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珍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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