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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并城综执罚字2019年第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呼延水厂二期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架子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0
    决定机关 太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