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桂银监罚决字〔201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西北部湾银行违规办理授信业务。雷志军、陈政、潘振峰、陈思远、黄傲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对广西北部湾银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禁止雷志军、陈政、潘振峰、陈思远、黄傲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20
    决定机关 广西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罗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