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银监罚决字〔2016〕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西北部湾银行违规办理授信业务。雷志军、陈政、潘振峰、陈思远、黄傲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广西北部湾银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禁止雷志军、陈政、潘振峰、陈思远、黄傲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0-20 |
决定机关 | 广西银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罗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