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盱公(治)行罚决字【2021】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服务对象信息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1月5日上午,盱眙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民警对位于盱眙县盱城街道山水大道89号淮安水韵长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登记1606房间旅客和1603房间旅客的身份信息。淮安水韵长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服务对象信息,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决定责令限期(三日)改正,处罚款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07 |
决定机关 | 盱眙县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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