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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穗增交运罚〔2021〕ZC20210412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1月14日 10时50分,韶关鹏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李家明驾驶粤F66813牵引粤F8717挂车辆运载污泥行驶至S256线K66+250往韶关方向时,本机关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3505kg,轴数为6轴,超限4505kg,具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报告单、超限车辆照片、超限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2
    决定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