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处字〔2019〕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叁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9
    决定机关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宋天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