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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运政罚-BE〔2019〕2
    违法行为类型 台州市大商航道疏浚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案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使用大商002船从事经营活动,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3
    决定机关 宁海县港航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