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豫济交执罚 (2021)000458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济源市剑峰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20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12 |
决定机关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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