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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济交执罚 (2021)00045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济源市剑峰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2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2
    决定机关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