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蚌埠市皖北邮政印务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30071****4306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304民初1318号 |
| 案号 | (2020)皖0304执1656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安徽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蚌埠市皖北邮政印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作贵支付借款本金248300元及利息(利息以248300元为基数从2015年12月7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孙作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20元,减半收取2510元,由被告蚌埠市皖北邮政印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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