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辽市银保监罚决〔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进行分红、未经审批任命高管及董事行为、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入股、贷款资金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违规办理展期,调整贷款期限导致五级分类不准、贷款三查管理不严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9
    决定机关 辽阳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孟宪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