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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青)市监食流罚〔2019〕1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霉变生虫的利满昌瑶山单季稻优质香米(分装)【条形码:6958112600172,规格:5kg,生产日期:20190603,保质期:6个月(常温下),原料生产商:广西宾阳县鑫华米业有限公司,分装商名称:广西南宁市利满昌米业有限公司】1袋;2.处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罚没款共计5000元(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7
    决定机关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