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徐自然资规铜罚字[2020]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3406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汉王镇汉王村集体组织;(2)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406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的3406平方米土地处以罚款,计人民币陆万玖千肆佰叁拾伍元整(计:6943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9
    决定机关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