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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滨交综罚字【2021】03506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08
    决定机关 滨海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