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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扬交综水罚字〔2021〕000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宿迁市中港船业有限公司(苏宿货1183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宿迁市中港船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2
    决定机关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