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扬交综水罚字〔2021〕0007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宿迁市中港船业有限公司(苏宿货1183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宿迁市中港船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02 |
决定机关 |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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