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雾化器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021390533.2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880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4 |
申请公布号 | CN213188070U | 申请公布日 | 2021-05-14 |
分类号 | A24F40/40;A24F40/50 | 分类 | 烟草;雪茄烟;纸烟;吸烟者用品; |
发明人 | 刘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博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桂林 |
地址 | 518101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下十围路1号博迪创新科技园C栋、D栋第二层、第四层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雾化器,包括:电池杆,包括杆体、电池及设于杆体并露出杆体的第一电连接部,杆体的一端设有收容部,第一电连接部位于收容部内;雾化头,包括外壳及设于外壳并露出外壳的第二电连接部;和机械开关,设于杆体并露在外部,机械开关电连接于电池和第一电连接部之间,用于导通或断开电池和第一电连接部之间的电连接;当雾化头插接在收容部内时,第一电连接部与第二电连接部接触配合;当雾化头插接在收容部内,且机械开关被触发时,电池和第一电连接部之间的电连接导通,使得第一电连接部和第二电连接部之间的电连接导通,以通过电池对雾化头供电。采用机械开关控制电池杆对雾化头的供电与否,能够长时间确保触发供电的有效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