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相资规罚[202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非法占用的2545.8㎡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处非法占用土地农用地每平方米17元,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5×17+2540.8×10=25493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30 |
决定机关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