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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市水罚〔202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8
    决定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