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土相罚[2018] 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构筑物57048㎡;2.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元人民币的罚款,计57048×2=114096元人民币;3.对非法占地建兴元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5-18 |
决定机关 | 苏州市国土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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