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铁渤海铁路轮渡国际贸易(大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才跃春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21270****910H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辽0202民初6028号
    案号 (2017)辽0202执217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7-12
    发布日期 2018-11-0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铁渤海铁路轮渡国际贸易(大连)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张军借款300万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被告大连保嘉大厦有限公司、被告才跃春对上述被告中铁渤海铁路轮渡国际贸易(大连)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中铁渤海铁路轮渡国际贸易(大连)有限公司、大连保嘉大厦有限公司、才跃春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