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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浦处〔2020〕1520200015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314383万元,罚款0.75561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7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祖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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