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德工商旌处字〔2017〕第2164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吊销证照,营业执照类型:公司,执照号码:510603000024223。二.其他处罚情况: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28 |
决定机关 | 旌阳区工商局 |
法定代表人 | 毕节先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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