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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太公(板桥)行罚决字〔2020〕12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苏州布蕾氏窗饰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8
    决定机关 太仓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